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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7-02

各分党委(直属党支部)、党总支:

  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学习讨论落实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省委“五句话”,净化政治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省委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专项整治会议精神和省高校工委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议要求,现将我校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出问题清单。针对学校提出的7项重点专项整治内容,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在总方案的基础上,就所负责的专项整治内容逐一列出问题清单。各分党委(直属党支部)、党总支和机关各部门要围绕解决师生身边的腐败问题,基层的“四风”问题,师生反映比较集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六权治本方面问题,以及影响本单位发展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研判,逐一列出问题清单。

    二、明确责任清单。落实第一责任,年底主要领导交账。学校7项专项整治任务牵头单位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责任单位也要承担相应责任。各分党委(直属党支部)、党总支书记以及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分别是基层党委和本单位第一责任人。要针对问题清单,细化整改措施,具体责任到人。坚持抓领导、领导抓、层层传导压力、层层细化落实任务。

    三、落实整改清单。对照问题清单,深刻剖析原因,逐一制定可操作、可监督、可检查的整改措施,建立台账,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力争在今年年底将专项整治工作顺利交账,切实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明确整改时间。各单位要对照问题清单,逐一列出问题整改的时限,列出时间表。

    五、实行专报制度。各分党委(直属党支部)、党总支及机关各部门就专项整治工作要向党委办公室报送专报,实行一月一报。专报直接提出问题清单(发现的问题)、责任清单(负责领导)、整改清单(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 各分党委(直属党支部)、党总支及机关各部门要突出以上率下、示范带动。坚持聚集问题抓整治,部门联动抓整治,围绕发展抓整治,严格监督问责抓整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党委办公室 201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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